索引号: | 11620821013947172K/2020-07149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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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0-11-02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及重大
支出事项资金安排使用计划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7日在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任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及重大支出事项资金安排使用计划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资金总额度288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676万元,专项债券8400万元,再融资债券11800万元。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及《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将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计划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计划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676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5676万元,县级自主安排重大项目建设3000万元。安排计划如下:
1、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5676万元。
2、安排泾川县南滨河景观大道建设工程项目30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计划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债券资金8400万元,经市财政委托第三方评审,具体安排计划如下:
安排泾川县自来水公司百泉水厂扩建工程200万元;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1200万元;泾川县人民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3000万元;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800万元;泾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2000万元;泾川县鼎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万吨气调保鲜库建设项目1200万元。
三、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计划
2020年按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11800万元, 2015年发行我县2020年到期一般债券资金13193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11800万元后,县财政需通过自有财力偿还1393万元,截至目前,通过自有财力已偿还193万元,10月底还需偿还1200万元。
四、抗疫国债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7140万元,按照《甘肃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6693万元,其中,县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资金4038万元、县医院传染病区负压病房改造及救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资金400万元、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县执法局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资金1850万元、县疾控中心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255万元。安排抗疫支出447万元,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及疾控中心疫情防控设备及物资采购项目资金347万元、县工信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补助资金100万元。
五、重大支出事项说明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甘肃省财政厅《2020年“三保”支出预算及暂付款审核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我县计划对人员工资附加性支出事项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标准予以提高,提高后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缴存比率为在职人员年应发工资总额的24%,其中:财政配套12%,个人代扣12%。2020年在职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按年应发工资总额的10%预算安排资金5389万元,我县计划自2020年7月份起,将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比例由10%调整为12%,提高2个百分点,经测算全年共需资金5928万元,与年初预算5389万元相比净增支出539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